探视方强制带走孩子,对方可以终止其探视权利
时间:2025-04-01|栏目:宁波海曙区律师|
对方若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可中止探视。依据《民法典》,探视若对子女有害,法院可中止并待事由消失后恢复。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子女身心受损。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常见处理方式为协商或诉讼。首先尝试双方协商探视方式时间,协商不成则通过法院诉讼解决,以确保探视权合理行使。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不可擅自带走。处理方式:1.协商,双方就探视时间、方式达成一致;2.若协商无果,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合理探视安排;3.如探视方行为有害子女,可申请法院中止其探视权,待情况改善后恢复。
上一篇:生产线替工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呢
下一篇:暂无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 04/01 生产线替工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呢
- 04/01 父亲不给户口本是否可以起诉他
- 03/31 初中要求初一新生周六上课,是否触及法律?
- 03/31 过期食品被举报商家要私了要注意什么
- 03/31 退房没提前一月告知房东算违约吗
- 03/31 如果女儿非亲生,低保会被取消吗?
- 03/31 买游戏账号想退款怎么办
- 03/31 酒驾撞死人,但是肇事者家中没有钱赔偿,该怎
- 03/31 两参退役人员每月的待遇是多少?
- 03/31 节假日不给三倍工资怎么仲裁
- 03/31 儿女办低保,是否会被考虑进去?
- 03/31 某某还款时银行卡冻结怎么处理?
- 03/31 我被骗了3300元,能追回吗?
- 03/31 合租室友东西丢了报警有用吗
- 03/31 诈骗犯25年后起诉怎么处理
- 03/31 员工突发脑溢血公司承担责任吗
- 03/30 上下班路上主要责任事故,属于工伤吗
- 03/30 劳动合同到期本人不续签能否领失业金
- 03/30 手机号能查户籍吗?
- 03/30 女方家庭有法律纠纷,她能和军人结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