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婆家未得到土地分配,怎样寻求法律帮助?
时间:2025-01-11|栏目:宁波海曙区律师|
1、可以先协商,无法协商由人民政府处理。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3、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4、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5、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你好,可以报警处理
下一篇:暂无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 01/11 大本在抵押银行丢失了,我该如何找回?
- 01/11 工程款和税收的优先受偿顺序是怎样的?
- 01/11 我欠工商银行钱被起诉了,该怎么应对?
- 01/11 老师期末不还我上课被缴的手机,我可以向哪些
- 01/11 农村五保户住宅地子女有没有继承权。询问一下
- 01/11 护照被公安注销后多久能重新办理?
- 01/10 公婆离婚了儿媳怎么处理
- 01/10 无过失性辞退如何赔偿
- 01/10 三人共同担保借款,是三个担保人共同承担还款
- 01/10 居住证未到有效期,能否重新申请?
- 01/10 能否要回老公转给别的女人的钱?
- 01/10 被执行人配偶名下的存款,法院能冻结吗?
- 01/10 成年孩子遭受父母经常辱骂,法律会保护吗?
- 01/10 某某到底算什么类型的贷款?
- 01/10 丈夫在外面借钱,妻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列入
- 01/10 如果一方出轨,法院会如何裁决?
- 01/10 多久不付抚养费可以起诉离婚
- 01/10 网上贷款1万,这是高利贷吗?
- 01/09 夫妻一方故意失踪如何处理
- 01/09 夫妻要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