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申请保全解除的流程是怎样的?
时间:2025-03-04|栏目:宁波海曙区律师|
解除保全的法律规定如下:1、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2、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3、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仲裁申请、准许撤回仲裁申请或者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的,申请保全人应当及时申请解除保全;4、财产保全裁定执行中,人民法院发现保全裁定的内容与被保全财产的实际情况不符的,应当予以撤销、变更或补正。人民法院收到解除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裁定解除保全;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裁定解除保全。申请保全人未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解除保全,应当赔偿被保全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被保全人申请解除保全,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间内裁定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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